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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投訴組╱新北報導】蘆洲黃先生購買聲寶液晶電視,安裝後只有聲音卻無影像,保固期內向原廠維修中心反映,歷經3周不處理,痛批︰「我要看電視,不是買電視回家聽!」對此,聲寶公司顧客關係處表示,對顧客非常過意不去,10月24日已派員致歉並更換商品。消保官表示,業者須負《民法》物之瑕疵擔保責任,不得延宕處理。 詳全文:買液電有聲無影 拖3周不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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