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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者廖艷琪問: 我在汐止買了一間公寓頂樓,並在窗戶加裝遮雨棚,後來有住戶反應雨滴聲害他們睡不著,因此我們做了小改善。 但最近我家門上還是被貼上通知單,說是依據《公寓大廈管理條例》第十六條,要舉發我們。請問社區的住戶或委員可以這樣舉發我們嗎?雨水是大自然反應,我們家遮雨棚如須加裝排水系統,能否向社區大樓申請補助? 詳全文:住戶擅裝雨棚 管委會可制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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